壹、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8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050115469 號函與 105 年 8 月 18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050115469A 號函辦理。
貳、目的︰為使學生養成整齊、清潔、簡單、樸素之良好生活習慣,培育青少年蓬勃朝氣及積極奮發之精神。
參、服裝儀容:
一、夏、冬季:
1.男生-制服:襯衫上衣、長褲;體育課:體育服。
2.女生-制服:襯衫上衣、裙子(長褲);體育課:體育服。
二、鞋襪:
1.鞋子-
(1)皮鞋:黑色。
(2)運動鞋:不限制樣式、顏色。
2.襪子-以素色為主。
一、夏、冬季:
1.男生-制服:襯衫上衣、長褲;體育課:體育服。
2.女生-制服:襯衫上衣、裙子(長褲);體育課:體育服。
二、鞋襪:
1.鞋子-
(1)皮鞋:黑色。
(2)運動鞋:不限制樣式、顏色。
2.襪子-以素色為主。
肆、學號繡製:
一、制服、體育服長、短袖上衣:
1.僅左邊繡「學號」。
2.學號四碼,車縫方向由左至右繡於口袋上緣。
3.深藍色字體,大小為 1.5 ㎝×1.5 ㎝。
二、外套:
1.左邊:「學號」四碼,車縫方向由左至右繡於左邊口袋上緣。
2.金黃色字體,大小為 1.5 ㎝×1.5 ㎝。
一、制服、體育服長、短袖上衣:
1.僅左邊繡「學號」。
2.學號四碼,車縫方向由左至右繡於口袋上緣。
3.深藍色字體,大小為 1.5 ㎝×1.5 ㎝。
二、外套:
1.左邊:「學號」四碼,車縫方向由左至右繡於左邊口袋上緣。
2.金黃色字體,大小為 1.5 ㎝×1.5 ㎝。
伍、一般規定:
一、穿著制服、運動服或班服應依班級實際需要,須全班決議,經導師同意後實施(無須向生輔組核備)。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由學校統一規定穿著:
1.重要之活動(例如週會、開學典禮、畢業典禮、校慶、運動會、休業式、國際或校際交流活動等)。
2.體育課時,應以穿著學校運動服為主。
三、制服與體育服裝得相互混合穿著,上衣及褲子,長短不拘。
四、國定假日、例假日、學生到校自習或參加課業輔導、重補修、補考、補救教學以外之活動者,得穿著便服,並應攜帶學生證件,以供查驗。
五、因天候或個人身體不適,可於自行加穿個人禦寒衣物。
六、開學註冊由生輔組統一檢查,爾後每周四由各班導師實施普檢,輔導教官協助抽檢,經檢查不合格者應於三日內向生輔組複檢,未複檢或複檢仍未合格者,採取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。
七、上課期間(含上學)未依規定穿著服裝者,各班班長、風紀股長應隨時規勸,導師、輔導教官、任課教師可採取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。
八、因服儀不合規定,所建議之輔導或管教措施如:正向管教措施、口頭糾正、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、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、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、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。
一、穿著制服、運動服或班服應依班級實際需要,須全班決議,經導師同意後實施(無須向生輔組核備)。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由學校統一規定穿著:
1.重要之活動(例如週會、開學典禮、畢業典禮、校慶、運動會、休業式、國際或校際交流活動等)。
2.體育課時,應以穿著學校運動服為主。
三、制服與體育服裝得相互混合穿著,上衣及褲子,長短不拘。
四、國定假日、例假日、學生到校自習或參加課業輔導、重補修、補考、補救教學以外之活動者,得穿著便服,並應攜帶學生證件,以供查驗。
五、因天候或個人身體不適,可於自行加穿個人禦寒衣物。
六、開學註冊由生輔組統一檢查,爾後每周四由各班導師實施普檢,輔導教官協助抽檢,經檢查不合格者應於三日內向生輔組複檢,未複檢或複檢仍未合格者,採取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。
七、上課期間(含上學)未依規定穿著服裝者,各班班長、風紀股長應隨時規勸,導師、輔導教官、任課教師可採取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。
八、因服儀不合規定,所建議之輔導或管教措施如:正向管教措施、口頭糾正、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、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、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、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。
陸、服裝儀容列入學生生活榮譽競賽計算成績。
柒、本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簽署後公告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